出版社:中华书局
编纂单位:《浙江省农业志》编纂委员会编
主编:《浙江省农业志》编纂委员会编
综述
浙江位于中国东南沿海中纬度地带,兼有南北过渡和海陆转折的过渡性和多宜性地理优势。陆域面积101800平方公里,是全国面积最小的省份之一。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四季分明,自然条件优越。全省多丘陵和山地,平原、江河、湖泊散布其间。地势自西南向东北倾斜,浙北平原,包括杭嘉湖平原和宁绍平原,水网密布,土壤肥沃,为江南鱼米之乡。浙西丘陵,位于杭嘉湖平原和金衢盆地以西,一般海拔在500米以下。浙东丘陵,位于宁绍平原以南,括苍山以北,高程一般也在500米以下。丘陵山地多有小型盆地分布,都是良好的农耕地区。金衢盆地位于钱塘江中游,是浙江省最大的内陆盆地,海拔一般在40~100米左右,盆地内有水田,也有不少旱地。浙南山地,位于金衢盆地和浙东丘陵以南,除温(州)瑞(安)平原和温(岭)黄(岩)平原外,该区地形峰峦起伏。东部滨海,岛屿众多,陆域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岛屿3061个。浙江地质、地形、气候的多样和交互作用,使浙江成为农业门类齐全、作物品类繁多的综合性农区。
浙江农业历史悠久,在漫长的社会经济发展中始终居先导性和基础性地位,为浙江经济的繁荣乃至对全国经济的发展都有重要的影响。古老的稻作文明和精耕细作的传统农业技术是中国农业文化的典型代表之一,在迈向近代化和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始终走在时代的前列,焕发出蓬勃的生机和活力。浙江物阜民丰,盛产稻菽丝麻、茶果鱼畜,种类繁盛,名产荟萃,享誉海内外。勤劳智慧的浙江人民自强不息的艰苦创业精神和勇于开拓的创造能力,在农业发展历程中得到充分的展示和体现。
一
农业是人类最古老的产业,是人类的衣食之源,它与人类的文明进步息息相关。据考古发现距今约5~10万年以前的“建德人”就劳动、生息、繁衍在浙江这块土地上。那时候,“建德人”所生息的浙江西部一带,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森林遍山,杂草蔽野。动物种类不仅有兔子、狐狸、野猪、山牛,而且还有大熊猫、剑齿象和犀牛等。在漫长的岁月里,“建德人”用自己的双手,辛勤劳动,从事狩猎和采集,原始农业已经出现。他们改造自然的活动,揭开了浙江古代史的序幕。
新石器时代先民在浙江大地上留有丰富的原始农业文化遗存。在宁绍平原的西端的萧山跨湖桥文化遗址,是浙江境内发现的新石器时期最早的遗址,出土了7000多年前石锛、石镞、骨耜、桨形、杵形木器以及大量陶器等。在宁绍平原东端的河姆渡文化遗址中发现的大量水稻遗存,包括稻谷、稻壳、稻秆、稻叶等,证明在7000年前的先民已经掌握水稻栽培技术,在这里开田种稻。除水稻外,植物中还有橡子、菱角、葫芦、酸枣、芡实等。动物的遗骸,据初步鉴定多达47种,以鹿、龟为最多,还有犀牛、大象等。家畜已有猪、狗、水牛和羊。刻绘在出土陶钵上的猪,介于野猪与家猪之间,说明当时人们已初步掌握猪的形态、生活习性等方面的知识。同时也说明,人类社会已从渔猎和采集向着农耕、畜养活动过渡(见注1)。可以看出种植和养殖已经成为当时主要的生产活动,但渔猎和采集仍是不可缺少的辅助生产活动。这个遗址中发现的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具,有石器、陶器、骨器和木器。其中骨器数量最多,几乎占半数以上,种类有凿、锥、针、匕、镞等,特别是骨耜,是当时从事生产劳动的主要工具,不仅数量多,而且有的制作还很精致。石器数量较少,种类不多,形体较小;陶器数量多而种类少,主要有釜、罐、盘、钵等。木器中除生产工具铲、矛、匕等以外,还有木耜,证明在农艺发展史上继火耕之后,当时的农业已进入耜耕阶段。
位于浙北嘉兴城郊马家浜遗址,据考古发掘所得的遗物证明它代表了浙江新石器时代的一支原始文化。它的风格、特征和发展源流与河姆渡文化完全不同。这种文化的年代距今约5000~6000年左右。马家浜文化时期的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具以石器为主,磨制较精,有石锛、石刀等。骨器有狩猎用的骨镞,切割用或钻孔用的凿锥,以及缝缀兽皮用的骨针。其中以骨镞为最多,证明这是狩猎经济为主的早期新石器时代遗址。
因最早在余杭良渚镇发现而得名的良渚文化,是新石器时代末期一支发展较高的原始文化,是马家浜文化的继续和发展,距今约4000~5000年左右,相当于父系氏族公社时期。其分布范围相当广,吴兴钱山漾、杭州水田畈、嘉兴双桥等遗址都属于这一类型的文化。良渚文化时期的生产工具,仍以磨光石器为主,种类很多。特别是农业工具,主要有磨制精细的大型三角形石犁,扁薄长方形穿孔石斧,半月形双孔石刀,石耘田器和石镰等。还有一种石钺,可能是安有斜把与三角形石犁配合使用的破土工具。从这些石器来看,良渚文化的农业已从耜耕阶段发展到犁耕阶段,向着精耕细作的方向发展了。
农业的发展,使人们获取食物的来源更广。钱山漾遗址中发现的植物遗存,除粳稻、籼稻是当时人们栽培的主要作物外,还有菱、毛核桃、酸枣核、甜瓜子等。钱山漾遗址还出土了一批珍贵的丝麻织物。苎麻织成的平纹细麻布和用家蚕丝织成的平纹绢片,其经纬细密,均为腰机织作。这块绢片和同时出土的丝带、丝线也是目前所知的最早丝织物,距今约4000~5000年。这说明浙江是世界上最早养蚕缫丝和发明蚕丝的地方。
杭州半山水田畈遗址也出土大量的陶器、石器、竹编物和木器,如木盆、木杵、木桨等,还发现有稻谷、桃核、西瓜子、酸枣、葫芦等植物种子,说明当时这里的人们已以农业为主。
良渚文明的崛起,可以想见当时为人类社会的生存提供重要物质保障的农业已具有相当的发展水平。良渚文化区以稻作生产为主的农业具有相对先进性。农业工具取材石、骨、蚌、木为主要材料,功用上分为农耕、收割和加工三大类。
农耕工具有石斧、石铲、骨铲、石锛、石犁、破土器等。早在河姆渡文化时期被广泛使用的骨耜(铲),到良渚文化时期已基本不再使用。关于破土器,也称三角形斜柄石刀,被认为是一种砍刀性质的工具。史前社会的工具,往往一物多用,并不专一。而余杭潘板、长命出土的“破土器”形制较大,不适宜作砍器,似为较专用的农具。其中一把,在斜柄侧中部还有二孔,可能是系绳供牵引之用。或可用于清除沼泽植物遗留的地下根茎,或作破土开沟槽用。
收割工具有刀、镰两种。刀有不同形制和材质。磨制的石刀常作长方形或半月形,有的穿孔,可系绳套在手上以摘取稻穗。还有些刀用蚌片、陶片制成。镰,有石镰、蚌镰。有的呈钩状石刀,使钩、砍更方便。
加工稻谷的工具有陶器、石臼、石磨盘、陶(石、木)杵等。另外还有渔猎工具,如石网坠、石(骨)镞等;纺织工具,如骨针、陶(石)纺轮等。总之,当时的稻作农具取材广,种类多,系统配套,专业性强。
仅见于良渚文化区的石犁,与更早期文化相比,渐成型制,形体变大,数量增多。与后来商代犁的形体十分相似,且与此后的铜犁铧冠以及铜犁乃至近代的铁犁铧,形体一脉相承。可见良渚时代的石犁型制、形体已较为科学合理,适用于太湖地区沼泽型的以青紫泥为代表的糊熟水田。在这类土壤中,耕阻小,石材质的硬度能胜任。良渚文化早期的犁小,会是人力作业,可能是一种推拉结合的耦耕方式。以后渐演变为牛力,石犁的犁形也渐增大。良渚文化区从河姆渡——马家浜文化时期就大量饲养水牛(有大量水牛骨骼遗存),并有“蹄耕”的作业方式。因此,发展用牛挽犁,在良渚文化时期已具备充分条件。
稻,恃水而生。因此,沟洫灌溉十分重要。在嘉兴邱城遗址,发现有二条大型引水渠道和九条排水沟工程遗迹。在杭州水田畈良渚文化遗址也发现一条宽达3米左右的水沟。良渚文化时期,太湖地区水井遍布,处处凿井,史前这一地区兴旺发达的水利事业,不仅表明当时人们已经掌握了相当“先进”的水利知识,精于水工,并懂得了应用稻田灌溉技术,同时也表明在良渚文化早期的太湖流域及钱塘江两岸一带,稻米生产已具有相当规模与水平,证明这里是稻作文明的重要发源地之一。
自河姆渡文化、马家浜文化(桐乡罗家角遗址出土新石器时期的稻谷遗存)时期的稻作文明延至良渚文化时期,已长达2000~4000年。良渚文化时代的先越部族,是个勤劳智慧勇敢的民族,从其精美绝伦的玉雕工艺、嵌玉漆器、水利工程、高祭坛构筑、建筑上首创榫或企口木构件、最早养蚕纺织、最早使用漆器,以及远洋航海技能等等成就,足以充分表达。他们已粗浅朦胧地识天文(航海),晓节令(农耕),订历法(夏小正),知数学(建筑),懂对称(玉雕),其知识与才华水平在当时已十分高超。农业提供产品,除了满足农业生产者自身以外,已有一定剩余,才可以完成浩大的建筑工程和雕琢精美玉器,可见农业与手工业已实现分工。尤其是犁耕,独树一帜。尽管早期的石犁不能深耕,效率很低,但是能由间歇动作的耜耕发展为连续动作的犁耕,这在当时原始农业生产上,无疑是一次重大改革与飞跃。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产品已经有了剩余,以交换为目的的商品生产出现,私有制产生,氏族制度瓦解,原始社会逐步向奴隶社会转变。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王朝——夏朝在长江下游沿海一带崛起。传说中远古时代以治水及水工称雄并彪炳千秋的夏禹、禹的先人鲧以及防风氏等的故事,在这一带广为流传。在浙江有“舜耕历山”(见注2)、“洪水茫茫,禹敷下土方”(见注3),“禹始也忧民救水,到大越,上茅山,大会计,爵有德,封有功,更名茅山,曰会稽”(见注4)等传说和至今尚存的地名。禹平水土,是越族先民与大自然作斗争的集中写照。滔天洪水的平息,为原始农业发展奠定了基础。
良渚文化在东南沿海一带消失,据考证是发生重大自然变故。由于气候变暖,东南沿海遭海浸,人们被迫向内陆山地和黄河流域迁徙。
春秋战国时期的越国,冶铜技术有进一步发展,铜制生产工具已广泛使用,如铜斧、铜犁、铜口锄等。绍兴城北西施山出土大批越国或稍后的青铜器和铁制工具,其中青铜器有犁头、锄头、头、镰刀、剑等,铁器有锄、、斧、镰刀等,另外还发现有炼铁工场遗址。由于铁制工具的推广使用,农业技术的发展,作物生产跃居农业生产前列,作物、蚕桑、小家畜与渔业构成农业生产的内容。周敬王三十六年(前494),越为吴王夫差所败,越王句践入臣于吴。归国后,越王实行一系列富国强民政策,奖励生育,薄收税赋,鼓励农桑。他以身作则,“身自耕作,夫人自织。”(见注5)畜养鸡、犬于鸡山、犬山,以供军用,种植苎麻以为弓弦。“东门之池,可以沤紵。”(见注6)除发展农业、渔猎外,手工业也很发达。如冶炼、制陶、纺织等。越国葛布,享有盛誉。有一次,献给夫差上好葛布十万匹。葛是藤本植物,它的韧皮纤维很坚硬,当时采用煮葛的方法脱胶,称为濩。葛衣凉爽离体,是良好的暑季服装。养蚕、缫丝、治麻葛是农家妇女的经常工作。
秦汉时期,秦始皇降服居住在浙江一带的越族,设会稽郡;征服东瓯(温州一带)和闽越(福建一带),设闽中郡(今温、台一带属之)。由于战争和东瓯人口迁居江淮间,浙、闽地区更见荒落。西汉时,浙江经济比北方落后,还是“厥土惟涂泥,厥田惟下下,厥赋下上上错”(见注7)的贫瘠地区。“楚越之地,地广人希,饭稻羹鱼,或火耕而水耨,果隋赢蛤,不待贾而足,地蓺饶食,无饥馑之患,以故呰窳偷生,无积聚而多贫,是故江淮以南,无冻饿之人,亦无千金之家。”(见注8)于是一些北方大族被迁到江南。两汉之际,北方战乱频仍,人口不断南迁,仅会稽郡人口,东汉时比西汉增加15万余口,这对浙江的开发起了很大作用。
两汉时,浙江农业生产的发展,主要表现在牛耕更加普遍,铁制农具进一步推广,水利工程的大量兴建和耕作技术显著改进。在绍兴漓渚发现的汉代冶铁遗址和许多汉代铁制农具,如铁锄、等的出土,证明农具已完成了从青铜到铁制的转换,促进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水利事业也有迅速发展,如西汉初年太湖流域的整治工程;西汉中期苏嘉运河的开凿及沿河水利枢纽的建设;东汉时会稽郡的镜湖围挖工程和余杭苕溪防洪灌溉网络建设等。江南地区见于记载的最早一项大型水利工程是东汉永和五年(140)会稽太守马臻主持修建的鉴湖。他巧妙地利用地形,筑长堤310里拦蓄山地来水,由沿堤的几十座闸门加以调节,灌溉农田9000多顷。东汉熹平二年(173),余杭县令陈浑筑两湖(南上湖、南下湖),将溪小流急、洪灾频发的苕溪导人两湖,使蓄泄以时,旱涝无患,灌溉县境公私田1000余顷,得其利者7000余户,又使东苕溪下游人民受益不少。
东汉时,已有集约利用地力的思想。公元1世纪王充在《论衡》中提出“深耕细锄,厚加粪壤,勉致人功,以助地力”的主张,能科学识别土性,以积极的方式利用地力。在稻作栽培上火耕水耨的方式已形成,表现出相对较高的耕作技术水平。由于灌溉技术的进步,陂塘沟渠的构筑,在高地蓄水,使得人们一方面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突破自然条件限制,将水稻种植范围从低洼地带逐步向地势较高地带扩展,并趁天旱地干时放火垦荒;另一方面也能对平原洼地之水作一定控制,通过人工排水,待田晒干后举火烧草。陂塘等水利技术的发展,使稻作农业实现了由水耕水耨向火耕水耨转变,使之在南方广大稻作农业区日趋普及和兴盛。牛耕和铁器农具广泛使用。江南不少郡县积极鼓励耕牛养殖,有的明令禁止民间宰杀耕牛。会稽郡规定:“有妄屠牛者,吏辄行罚”。(见注9)从两汉时期的冶铁遗址来看,当时铁器农具的制作数量与规模都相当大,反映了农业上的使用和需求大幅度增加。火耕水耨的农艺技术更具合理性和系统性,发生质的突破。如在火耕(备耕)过程中,注意时节把握和灌水的控制,以提高开田、增肥之效果;注意深耕与松土的均匀,以更适应水稻根植特性,并为中耕除草奠定基础。在水耨(中耕)阶段,注意除草与追肥的结合;改革除草工具等。足见此时浙江稻作农业中的火耕水耨方式的先进技术水平。
东吴时期,由于东汉末年中原和江淮间大量流民逃入荆、扬两州,南方人口大增。劳动力的增加、先进生产工具和生产技术的带入,促使江南地区的农业得到改进,也扩大了耕地面积。东吴“广开农桑之业,积不訾之储”(见注10),奖励垦荒,改进耕作方法,农业产量有很大提高。如钟离牧在永兴县(今萧山市)垦田20余亩,一年得精米60斛,平均每亩产量三石。东吴“谷帛如山,稻田沃野,民无饥岁,所谓金城汤池,强富之国也。”(见注11)当时出现了“四野则畛畷无数,膏腴兼倍……国税再熟之稻,乡贡八蚕之绵”(见注12)的繁荣局面。农业耕作技术上出现双季稻栽培。蚕业发展,诸暨、永安出产御丝,专供宫廷需要。
东晋南朝时期,北方战乱,江南人口再度激增,促进江南广大荒野的开发,垦地面积日益增加,出现“田非疁水,皆播麦菽,地堪滋养,悉蓺紵麻,荫巷绿藩,必树桑柘,列庭接宇,唯植竹栗”的景观(见注13)。三吴(吴郡、吴兴、会稽)地区经济发达,是东晋南朝政府收入来源的主要地区。“江东外奉贡赋,内充府实,止于荆、扬二州”;而会稽一带“地广野丰,民勤本业,一岁或稔,则数郡忘饥。会土带海傍湖,良畴亦数十万顷,膏腴上地,亩直一金”(见注14),地价之贵,说明农业产量已很高。农业技术日益精进,粪肥普遍施行,促使产量进一步提高;水利灌溉事业更见普遍,在河渠之入处建立堰闸,便利灌溉和运输,旱则开闸,引江水以利灌溉,涝则闭闸,以免江水淹灌。此外,吴兴郡乌程县筑荻塘、吴兴塘,可溉田千顷和2000余顷,会稽句章县(今宁波慈城西南18公里)修复旧堰,溉田200余顷;松阳的通济堰(在今丽水市碧湖镇堰头村边),是浙江历史悠久的水利工程之一,也是浙南的一大水利工程,在南朝梁天监四年(505)建成,灌溉20万亩碧湖平原农田。
浙江蚕业在东晋南朝时已相当发达,政府奖励种桑。南齐建德令沈瑀“教民一丁种十五株桑、四株柿及梨栗,女丁半之,人咸欢悦,顷之成林。”(见注15)东阳、新安等地山区一带,也盛植桑树。吴郡、吴兴等平原地区更是遍地桑林,养蚕技术先进。永嘉郡(今温州市)出现“八辈蚕”(一年饲养八批蚕)的饲养技术。丝绵、绢等是政府调税的主要项目,蚕业成为民间普遍的家庭副业,为唐宋时浙江蚕丝业发展打下基础。
北人南下,也带来众多北方作物。麦、粟、麻、菽原为中原旱地作物,在这一时期推广种植,使粮食作物种类增加、产量扩大,不仅粳稻而已。元嘉二十一年(444),文帝下诏浙江西属郡除种稻外,并推广种麦,稻麦两熟的种植制自此始。蔬菜除原有的竹笋、茭蒲、菱、芡外,扩种有蓼、蕺、葼、荠、葑、菲、苏、姜、葵、薤、葱、藿等;水果除桔与枇杷系南方佳果外,新有杏、柰、栗、桃、李、梨、枣、椹、梅、椑、柿等。其中不乏优良和新奇品种得到有力的提倡和传播。
豪族世家和北来的侨姓士族封固山泽、广占田园,形成典型的庄园经济。土地集中情况更为严重。他们拥有宗族、部曲和依附徒众,倚仗朝廷势力,霸占大量土地,因而得以进行庄园经济的组织,把流徙民庶变为他们的佃客和雇佣。庶民则力役繁重,既须负担兵役,又须负担徭役,一切役事归于庶民之身,尤其是自耕小农之身,因而产生逃亡、荫附、生子不育等现象。农、蚕生产,因自耕农户输重役、输租调的关系,亦复停滞不前。“蚕事弛而农业废,贱取庸而贵取责,应公赡私,日不暇给”,(见注16)落后的生产关系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阶级矛盾激化,浙江农民反抗封建统治的武装斗争此起彼伏。
隋唐五代时期,浙江农业处于稳定发展时期。隋并陈,南北统一。采取“均田制”政策措施,收到削弱豪族,收回荫户使为耕农直接赋税于国家,增加政府税收,巩固中央政权的作用。人民在和平环境下发展生产,注重储积,并以有余补不足,所以农业生产颇为饶裕。浙江人口增长,耕地面积也迅速增加,农业在东晋南朝的基础上日见兴盛。
浙江的蚕业又有所发展,永嘉、新安、遂安等地,“一年蚕四五熟,勤于纺绩,亦有夜浣纱而旦成布者,俗呼鸡鸣布。”(见注17)
隋朝时,江南运河开凿至杭州,主要是漕运粮食的,也沟通了南北经济、文化的交流,浙江在全国的地位日趋重要。
唐代,水田整地技术初步形成,是耕作技术的重要成就。传统的水田整地技术主要包括耕、耙、耖三个环节,唐代虽然耖尚未普遍采用,但出现了耕、耙、碾等环节。适应水稻生产的需要,出现江东犁及其他水田耕作的配套农具体系,标志着传统耕犁技术已趋成熟。
兴修水利是农业发达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浙江修建的河渠陂塘堤堰34项水利工程中,(见注18)较著名的有长庆二至四年(822~824)白居易修复西湖,溉田2000顷;余杭有上湖、下湖、北湖,溉田千余顷;鄮县筑仲夏堰,溉田数千顷;鄞修它山水利,溉良田数千顷。水利事业发展,使浙江垦田面积大大扩充,单位面积产量比以前提高,普通每亩产量可得1石,好的田亩可得2石,农村经济呈现出一片繁荣景象。
吴越之地素以生产麻葛布著名,到隋唐时,以赋敛之法大力推行蚕桑事业,丝产品遂超越麻葛布的地位。南方多化性蚕的品质已有提高,丝织技术有很大进步。唐时浙江纺织业特别发达。官府纺织业分工很细,民间纺织业也十分普遍,朝廷的调以征收丝织品为主,纺织业成为农民不可缺少的副业。润、湖、苏、杭、常、睦、越、明等州贡各种名色吴绫、缭等,足与中原丝织物媲美。全国进贡织绫的21个州中,浙江有湖州、杭州、睦州、越州、处州、明州等,而以越州产盘绦绫及缭绫最为有名。白居易《缭绫》诗赞道:“缭绫缭绫何所似?不似罗绡与纨绮。应似天台山上明月前,四十五尺瀑布泉。中有文章又奇绝,地铺白烟花簇雪。……织为云外秋雁行,染作江南春水色。”对丝织物绢、帛、绫、锦等需求的增加,更刺激种桑养蚕的发展。
唐代农业中最引人注目的是茶叶栽培的勃兴。浙江产茶历史悠久,唐代以后,茶叶生产得到显著发展,《茶经》是一个重要标志。唐上元元五年(760)陆羽隐居苕溪,潜心学问,特以《茶经》传世。《茶经》系统总结唐以前种茶经验和作者自己的体会,包括茶的起源、种类、特性、制法、烹煎、茶具,水的品第,饮茶风俗,名茶产地以及有关茶的典故,是世界上第一部关于茶叶的专著。浙江盛产茶叶,著名的有顾渚(长兴顾渚山)的紫笋。建中(780~784)以来,每年进贡3600串。贞元(785~805)以后,每岁以进奉顾渚紫笋茶,役工3万人,累月方毕。这里每年产茶18408斤。开成三年(838)置湖州造茶使监造贡茶。此外,婺州的东白、睦州的鸠坑也是贡茶。
浙西屯田,成效显著,塘浦圩田初步形成。广德元年(763)所建立的浙西三屯,嘉禾为大。“嘉禾土田二十七屯,广轮曲折,千有里余”,“嘉禾之田,际海茫茫,取彼榛荒,画为封疆。”围田垦殖一直拓广到海边,湖海荒原低处洼地,一律围垦。“画为封疆属于海,浚其畎浍达于川,求遂氏治野之法,修稻人稼穑之政。”具体做法是开通塘浦,高筑堤岸,使湖海沟通,畅流无阻,低地洪涝既有出路,高地也不致于水源枯竭而受旱,“畎距于沟,沟达于川,浩浩其流,乃与湖连。上则有涂,中亦有船,旱则溉之,水则泄焉,曰雨曰霁,以沟为天”。屯田的收入也颇为可观。收谷数“与浙西六州税相埒”。(见注19)
唐代浙江农业稳定发展,大兴丝茶之利及浙西屯田的创置,生产规模扩大,同时运河的开凿,交通运输的发达,都市的发展,货币的流通,有利于农业商品生产,如茶、蔗、果、蔬,丝织品和原料生丝等。浙江成为中唐以后王朝的重要“财赋之地”之一。“江、淮田一善熟,则旁资数道,故天下大计,仰于东南。”(见注20)
五代十国时期和北宋前叶,钱镠立吴越国在两浙地区统治85年(892~978),休养生息,奖励耕垦,钱弘俶时规定垦荒田者不取租税,且兴修水利减少灾害,所以“军食有十年之积,海塘有永久之功”。(见注21)著名的钱氏捍海塘(或称钱氏石塘)筑成后,基本免除了潮患;内河治理上建立由士兵组成的撩浅军,专门从事水利事业。西湖和太湖各有撩浅军一千人和七八千人,经常负责两湖的修治和疏浚工作。在绍兴鉴湖周围筑塘358里,溉田9000余顷,在鄞县东钱湖周围筑塘80里,溉田50万亩,在武义筑长安堰,溉田万余顷。
为防止江河湖泊溢聚成灾,增开支流小泾,一河一浦都有堰闸,使蓄泄有时,旱潦无虞,沿江海河湖之地尽成沃野。如在桐乡,“沿塘有泾,通于支港,盖塘以引水,泾以均水,塍以御水,坞以储水”。(见注22)嘉兴、桐乡、吴兴等地每五里或七里为一纵浦,每十里为一横塘,各地河浦脉络贯通,纵横分布,“旱则运水种田,涝则引水出田。”(见注23)水乡田面地势较低,在河渠两岸的农田周围筑上堤坝,内以围水,外以隔水。圩田的修建,水旱灾害明显减少,保证了农业生产的丰收,当时“民间钱五十文,籴白米一石。”(见注24)徐光启对此作了高度评价:“钱氏有国,……田连阡陌,位位相承,悉为膏腴之产。”(见注25)
五代的吴越在纺织史上也有重要的历史地位。唐末五代大批百姓及工匠南下避乱,丝绸业的重心逐渐从黄河流域转移到长江流域,吴越“旷土尽辟,桑柘满野”,(见注26)越州、杭州、湖州成为南方丝织业中心。积极奖励蚕桑,息干戈而修蚕织,是当时十国割据势力中吴越国的国策,丝织品作为交好邻国的资源。
宋代浙江农业空前发展,也是充分利用土地,集约经营技术体系的形成时期。随着中国经济重心的南移,南方稻区出现了人多地少的局面,于是各种扩大种植面积的土地利用形式应运而生,见于宋代的主要有梯田、圩田、柜田、架田和湖田等。向山地要田,于是就有梯田和畲田;向水面要田,于是就有圩田、柜田、架田和湖田,出现“有山皆种麦,有水皆种秔”(见注27)的局面。如果说在山地修筑梯田和畲田,尚未引起生态破坏,那么盲目围湖垦田,导致破坏水利,水旱灾害频发的教训显而易见。尤其在鉴湖的盗湖为田,引起水旱灾害连年,绍兴地区在北宋水旱灾害8次,南宋时多至54次。
适应不同种植需要的水稻品种也相应产生,两浙农民在种植水稻的实践中不断培育出许多新品种,仅两浙路六七个州县,就有籼稻、粳稻140多种,糯稻50多种,其中不少是当时的优良品种。占城稻是北宋大中祥符年间(1008~1016)从福建引入江淮、两浙地区推广使用的。它的特点是耐旱、早熟、不择地而生,非常适合于在“高仰之地”种植。浙江有些地区地势较高的水田,一遇天旱,容易发生旱灾,占城稻适合在这种地高水少的田里种植。同时,这种稻产量高,一岁可收获两次,又扩大了种植面积,对粮食增产起了很大的作用。南宋时,占城稻已广为种植,成为早籼稻的主要品种。黄绿稻的特点是生育期极短,自种至收割,不过六七十日,一般都在大水之后种于低洼之地,所以特别适合于湖田种植。此外,太湖地区优质米种植相当普遍。宋代饮酒之风盛行,南宋临安“点检所酒息,日课以数十万计,而诸司邸第及诸州供送之酒不与焉。盖人物浩繁,饮之者众故也”。(见注28)发达的酿酒业对上好糯米产生巨大的需求。两浙路是宋代粮食产量最高的地区。太宗时劝两浙多种各色杂粮,粟、麦、黍、豆的种子,由淮北各州郡供应,改变了只种粳稻的单一结构,所以浙江一带粮食品种增多,农田单位面积产量也有提高。稻麦轮作复种的两熟制,以及稻豆、稻菜等多熟制出现。
入宋以后,随着北方人口大量南迁,麦类种植向南方扩展,促进了长江下游地区包括浙江的稻麦两熟制的形成。“建炎之后,江、浙、湖、湘、闽、广,西北流寓之人遍满。绍兴初,麦一斛至万二千钱,农获其利,倍于种稻。而佃户输租,只有秋课。而种麦之利,独归客户。于是竞种春稼,极目不减淮北”。(见注29)两宋之交及南宋时期中国气候转寒,也为麦类南下提供了可能性。两浙普遍种植麦子,对粮食增产具有重大意义。
南宋时,两浙也开始种棉花。李时珍说:“草棉种出南番,宋末始入江南。”胡三省注《资治通鉴》时说,“木棉,种植江南多有之”。(见注30)棉毯织制是宋代棉织业一项重要成就。浙江兰溪出土的南宋棉毯,是迄今发现的唯一古代棉毯。(见注31)
种桑养蚕在杭嘉湖地区非常普遍。温州一带蚕桑也是家庭的主要副业。桑树嫁接技术的发明是蚕桑生产上的重大事件。通过嫁接后的桑树,桑叶叶片大,叶质好,产量高,一直到今天,养蚕生产中仍用嫁接桑。陈旉《农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记载桑树嫁接技术,称“湖中安吉人皆能之”。当时湖州一带已广泛采用桑树嫁接技术,对蚕桑生产的发展有重大推动作用。南宋时中国蚕业中心已完成自北方向南方太湖流域的转移,陈旉《农书》的记载,说明蚕业中心南移后南方蚕业技术水平的提高。
浙江还是南宋主要的产茶区,霅川顾渚的紫笋茶、绍兴的日铸茶,当时都称为绝品。此外,杭州的龙井茶、宝云茶、香林茶、白云茶也都很有名。
甘蔗是制造糖霜的主要原料,南宋时两浙普遍种植甘蔗,其中以明州的甘蔗种植业最为发达。
温州的柑桔在北宋时已很闻名,世界上第一部柑桔学专著——《桔录》就诞生在温州。南宋淳熙五年(1178)韩彦直知温州事,任内他很重视当地柑桔,认为柑桔“最有补于时”,却“独未有谱”,于是决定撰写一部柑桔专著,这就是流传至今驰名中外的《桔录》。这部专著根据宋代“温四邑”的情况,首次比较完整而系统地叙述了柑桔类果树的品种,总结了当时关于柑桔的栽培技术、病虫害防治、采摘贮藏和果品加工等方面的知识,其中有不少值得今天借鉴的地方,有些方法一直沿用至今。黄岩在宋代就以产蜜桔闻名天下,所产蜜桔为时人竞相购买的珍品。
南宋的农业生产技术,以两浙为最先进。特别是苏、湖一带的农民,精耕细作,做到“耕无废圩,刈无遗陇”。高斯得作宁国府(治所在今安徽宣城)劝农文,特别推崇浙江一带精耕细作的经验:“浙人治田,比蜀中尤精,土膏既然,地力有余,深耕熟犁,壤细如面,故其种入土,坚致而不疏。苗既茂矣,大暑之时,决去其水,使日曝之,固其根,名曰靠田。根既固矣,后车水入田,名曰还水,……故谚曰:苏湖熟,天下足。虽其田之膏腴,亦由人力之尽也。”(见注32)南宋陈旉《农书》是两浙路农民深耕细作,获得粮食高产的经验总结。它在中国农学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第一次较系统地论述了南方水稻栽培和蚕桑生产,第一次系统讨论了土地利用,提出“地力常新壮”、“用粪犹用药”等重要的农学思想,同时在肥料积制利用方面也有所创造。另一部重要农书是宋高宗时临安於潜令楼的《耕织图》。系统而又形象地叙述了当时农耕和蚕桑生产的各环节,“农桑之务,曲尽其状”,成为中外历史上第一部以彩绘配诗形式图示农业技术的重要著作。
宋代的整地、育秧和田间管理三位一体的水田精耕细作技术渐趋成熟。整地包括耕、耙和耖三个环节,其中耖是新引进的一种作业。耖本是一种疏通田泥的农具,“耕耙而后用此,泥壤始熟矣”。在耕、耙、耖的同时,还配合烧治、施肥和曝晒等措施,促进土壤熟化。
水稻移栽在宋代普遍采用,一般要经过布秧、游荫(即施肥)、拔秧和插秧四个环节。秧马是出现在宋代的一种拔秧工具。水稻移栽的普及对于培育壮秧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宋代在这方面积累了不少经验,在秧田整地、浸种催芽、播种期掌握和水层管理等方面都有具体措施。
宋代,特别是宋室南迁后,人口对江南的压力加大,土地不足的矛盾逐渐凸显,为寻找土地,扩大耕地面积,人们已将目光投向山区和海涂,如创造出梯田等利用土地的方式;对已有的耕地,提高其复种指数成为进一步发展农业的必由之路。而要提高复种指数,就必须解决土壤肥力与连续不停的耕种之间的矛盾。宋代著名农学家陈旉在这个时候响亮提出“地力常新壮”、“用粪犹用药”的观点,是宋代出现的关于施肥与地力关系的理论。陈旉根据长期的实践,得出结论说:“若能时加新沃之土壤,以粪治之,则益精熟肥美,其力常新壮矣,抑何敝何衰之有。”指出:“或谓土敝则草木不长,气衰则生物不遂,凡田种三五年,其力已乏,斯语殆不然也,是未深思也。”
元朝平定江南后,其推广南方农业生产措施之突出者,如推广南方植棉事业以完成国家输棉任务,刺激民间棉花的生产。至元二十六年(1289)诏“置浙东、江东、江西、湖广、福建木绵提举司,责民岁输木绵十万匹,以都提举司总之”。(见注33)可见当时浙东一带已广为植棉。手工棉织业也随之兴起。贞元元年(1295),余姚小江布已颇有声名。
元朝疆域扩大,交通畅达,不仅盐、茶、糖、油等日用品成为商品,具有自给自足性质的米粮也成为商品,卷入交换活动中。丝绸锦缎等丝织品用于国际贸易,刺激了蚕桑业发展。桑、苎、茶、蔗、棉等5种特用作物生产的发展,是这一段时期除稻、麦一年两熟栽培外最受瞩目的。蚕桑虽有重要地位,但自元人提倡种棉后,蚕桑业的领域由于植棉事业的推广而有日渐缩小的趋势。棉在服物中的价值竟居于桑蚕、枲、紵之上,其生产布局也为之变动。因棉花用工力少而收成稳定,价格贱廉,用为服物最适合普通民众的需要。但桑麻在浙江的一些有利地区仍有发展。茶、蔗在浙栽植甚广,成为当时重要财源之一。
元都燕资粟东南,故转漕为要政,然转漕则竭东南之民力,而运道中梗,军糈民食供应的缺乏,又每导致王朝倾覆。于是元朝改在缺粮的京师之东屯田,开发涂地,就地产粮。用浙人之法,筑堤捍水为田。浙人治田之精,已为时人所推崇,所以召募能种水田及修筑围堰之浙人为农师,修治滨海斥卤之地。
元时农业技术向精细化的方向发展。有利于稻麦二熟的开沟作疄的耕地方法出现,耘爪和耘荡等新的耘田工具也已出现。棉花生产的技术进步表现在播种前的种子准备,选定播种适期,出苗后中耕除草、间苗、整枝,以及棉花的收获等方面。在苎麻栽培方面,现有的播籽、分根、分株、压条等繁殖方式在当时都已完全具备了。蚕桑养蚕技术成果显著。比较普遍地采用桑树嫁接和压条繁殖技术,并出现多种嫁接方法和利用野生桑树进行移栽更新的“转盘”方法,桑树树型的养成上已出现地桑;总结出“十体、三光、八宜、三稀、五广”养蚕十字经验,在种茧选择、浴蚕、添食、蚕病预防以及蚕具等方面都有不少发明。
元末兵争,不少地区人口稀少,土地荒芜。明朝建立后,即实行鼓励垦荒、移民屯田、兴修水利等措施,恢复农业生产。时江浙一带地狭人稠,洪武三年(1370)徙苏州、松江、嘉兴、湖州、杭州等5府无田4000余户到临濠(今安徽凤阳)垦荒,官给牛种车粮,以资遣之,三年不征税。二十三年(1390)又命湖、杭、温、台、苏、松诸府无田之民往耕淮河迤南滁、和等处闲田,仍蠲赋三年,给钞备农具。这种有计划地将江浙地区的人口迁移一部分到地旷人稀的地方,不仅有政治原因,同时,在经济上也调整了土地与人口的关系,对浙江农业生产的发展起了一定的作用。
明代的经济中心仍在江浙一带。浙江农业在承载漕粮重赋的同时,还对当地商贸、手工业发展和经济繁荣起着推进作用。
传统农业技术已经发展成熟,农业生产所面临的问题主要已不是技术问题,而是各种自然灾害。通过改进耕作栽培技术来增强防灾能力是明代采取的主要手段。如《沈氏农书》提出适当推迟水稻播种来避免虫害发生。还提出依靠多施基肥来防止水旱灾害,所谓“垫底多,则虽遇大水,而苗肯参长浮面,不至淹没;遇旱年,虽种迟,易于发作”。书中提到小麦移栽,则不仅可以解决稻麦二熟所存在的季节上的矛盾,还可以起到防止虫害的作用。
明代还以选用作物来增强防灾能力。明代中后期随着人口的增加,山区和沿海地区都得到开发。适应开发的需要,原产于美洲的番薯、玉米、马铃薯等作物相继引进,增强了农业的防灾害能力。明代还通过选用芝麻、大赤豆、蚕豆等来防止草害与虫害。选择作物品种抗逆性也是加强防灾害能力的重要手段。以水稻为例,明代黄省曾《稻品》记载了耐水耐寒性品种冷水结,“秆挺不扑”的抗倒伏品种铁粳糯等抗逆性品种。《沈氏农书》则记载了另一种“能耐水旱,多壅不害”的“黄稻”品种。据明末清初的方志所载,在不同环境下,依据不同需要而培育出来的,浙江的水稻品种多达979种。(见注34)
下壅即施肥。《沈氏农书》对水稻施垫底肥(基肥)和接力肥(追肥)有精辟的论述,认识到什么时候施用追肥以及施用多少是大有学问的。强调观察水稻生长发育情况,看苗施肥和烤田。其方法至今仍广为应用,成为施肥技术的经典论述。
明代浙江种植小麦更加普遍。后期,嘉兴一带还出现了小麦育苗移栽的方法。
明中叶,江浙一带经济繁荣,文化发达。政府倡导以耕织为立国之本,纺织业受到重视。官营纺织机构以江南三织造为中心而遍及全国,民间机户数量庞大,缎纹织物得到大发展,云锦和妆花织制工艺高超,杭嘉湖地区成为棉布著名产地,染整业发达,提花机和花木技术巧夺天工。纺织业的发展促进相关经济作物的发展。浙江棉区是明代的主产棉区之一,以杭州湾南北两岸的平原地区为最普遍,包括绍兴、杭州、嘉兴、宁波各府属县,其次是东南沿海地区,包括台州、温州两府属县。此外,严州府个别县份,以及衢州、金华、处州诸府的山区也出产棉花。而浙江产棉以绍兴府余姚县最为有名,徐光启《农政全书》说:“浙花出余姚,中纺织,棉稍重,二十而得七,吴下种大都类是。”(见注35)温州在元末时传入棉花,当时叫“橦花”。陈高(平阳人)有《种橦花》诗,叙述种植橦花的过程,花果形状,以及它的用途等。染织用的染料作物种植广,产量大。浙江盛产红花,为重要的经济作物,列为贡赋。
丝织业在明中叶同样繁盛,尤其是杭、嘉、湖三府是全国丝织业的重心,蚕桑业也最为发达,到处桑园遍野。杭州西溪一带“陌头翠压五桑肥,男勤耕稼女勤织”,(见注36)横泾(今余杭瓶窑附近)也是“绿桑遍地”;(见注37)嘉兴、湖州蚕桑业更盛,“人利树桑,人多习蚕务者”,“以蚕代耕者什之七。”(见注38)湖州“田中所入,与桑蚕各具半年之资”,(见注39)甚至“蚕桑之利,厚于稼穑”,所以湖州“尺寸之堤,必树之桑,……富者田连阡陌,桑麻万顷。”(见注40)嘉兴石门,万历时也“地饶桑田,蚕丝成市。”(见注41)一批以经营丝绸商品为主的市镇在杭、嘉、湖3府出现,商贾云集,舟车辐辏。在丝织业中出现资本主义萌芽。
市镇的发展,又推动了农副产品的商品化和家庭手工业的发展,促进了经济作物面积增加,也促进了社会分工的发展。如归安各乡都种经济作物,东乡业织,南乡业桑,西乡业薪竹,北乡负郭东业蔬靛,荻港业藕,湖趺断头业苇,埭溪业苎,善琏业笔,菱湖业蚕。(见注42)又如衢州种桔,严州、湖州、绍兴、衢州种茶等,也比过去有较大发展。
清代,传统农业在商品经济影响之下,农业资源从广度和深度上得到渐次开发。沿江湖田和山区丘陵得到进一步的围垦和开发,盐碱地和冷浸田也得到改良和利用。在唐宋时已有的畲田或梯田,在明清时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山区垦殖的规模和范围逐渐从河谷到山坡,从缓坡到陡坡,从浅山到深山扩展,山地资源得到较多利用,促使山区农业和农业经济有较大发展。
明清时人口增长迅速,加剧向山地要粮,导致山地过度开垦。在明初,浙南仙霞岭地区已是“满山秔稻”(见注43)了。清代,处州府因“盛世民生蕃衍”,故努力开垦,“凡山谷硗瘠皆垦种番蓣、包粟、靛、菜之属,以牟微利”。(见注44)浙东、浙西山地开垦更加厉害,出现“万山壁立土硗瘠。百分地无一分田,九十九分如剑脊。一亩之地高复低,节节级级如横梯”(见注45)的景观,高山陡坡皆梯山为田。
众多的畲民和外来流民徙入,促进山区开垦向纵深发展。浙江畲民、畲田本已有之。入清以后,大批居住广东畲民经闽北继迁入浙,散居浙南山区。到清末,全省有18个县出现畲民。他们结庐深山,善耕作,将许多山谷冈峦“皆治为陇亩”。
另一支垦山力量是棚民。在清初他们已分布在宁、台、温、处、金、衢、严所属共27县。乾隆以后,粤、闽、赣、皖等和浙江本地贫民大量进山开垦。“溪岭深邃棚民聚处,种麻植靛,烧炭采菰所在多有。”(见注46)“山场开垦几遍。”(见注47)“外来之人租得荒山,即芟尽草根,兴种番薯、苞芦、花生、芝麻之属,弥山遍谷,到处皆有,”“接踵来者益多,深山之中几无旷土”。(见注48)
“浙江棚民开山过多,以致沙淤土壅,有碍水道田庐。”(见注49)毁林垦殖导致生态破坏。“山尽垦松,一雨挟沙而下,久霖更甚,河遍淤填,水无可蓄。”(见注50)除了人口增长因素外,康、雍、乾三朝统治者实行有利于山区垦殖的政策,社会矛盾和倭寇侵扰使农民流入山区垦殖,同时玉米、番薯、马铃薯等新作物的传入也推动了山区垦殖。浙江的田地,顺治十八年(1661)为452216顷,至乾隆三十一年(1766)为462400顷。一百年间增加了1万多顷。
“地狭人稠”的矛盾,促使土地利用向集约经营发展。基塘是一种土地综合利用的方式,在明代就已出现。在鱼塘上养羊、养猪,种植桑树、蔬菜,塘泥培基,猪、羊粪扫于塘中喂鱼,是农业综合利用的实例。成书于明末的《沈氏农书》和清初的张履祥《补农书》总结了湖州、嘉兴一带的农业生产经验,提供了一个粮—桑—鱼—畜的立体经营结构模式,将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以及加工副业组成一个相互连贯、互为利用的有机整体。
清代还通过轮作复种和间作套种等多种方式,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在稻稻和稻麦一年二熟制的基础上,出现二稻一麦的轮作复种一年三熟制。间作套种发展更为迅速,达到一岁数收的目的。水田耕作进一步趋于精深。
蚕桑生产技术也进一步提高。桑树品种增多,《乌青文献》记载有16种。在树型养成上普遍采用拳桑形式,桑叶产量得到提高,民间流传着“举手不见天,一亩采三千”的农谚。湖州一带还出现地蚕放养。
清朝前期浙江农业的发展,促进了手工业和外贸的发展,丝绸、茶叶等行销海内外。江浙一带仍是全国的经济重心,清政府的财政收入,“半出于江浙钱漕”。
注:
(1)卢嘉锡、席泽宗主编:彩色插图《中国科学技术史》,科学出版社,1997年7月版,第9页。
(2)《墨子·尚贤》。
(3)《诗经·商颂·长发》。
(4)《越绝书》卷八。
(5)《史记》卷41。
(6)《诗经·陈风》。
(7)《尚书·禹贡》。
(8)《史记》卷129。
(9)《后汉书》卷41。
(10)《三国志》卷65。
(11)《三国志·吴书二》。
(12)左思《吴都赋》。
(13)《宋书》卷83。
(14)《宋书》卷54。
(15)《梁书》卷53。
(16)《南齐书》卷35。
(17)《隋书》卷31。
(18)岑仲勉《隋唐史·水利》高等教育出版社,1957年12月版。
(19)唐李翰《苏州嘉兴屯田纪绩颂并序》,《全唐文》卷430。
(20)《新唐书》卷178。
(21)宋范垧、林禹《吴越备史》卷3。
(22)光绪《桐乡县志》卷2《疆域志》下《水利》。
(23)《十国春秋》卷78《吴越二》天宝八年。
(24)范仲淹《范文正公集·政府奏议》卷上。
(25)徐光启《农政全书》卷13。
(26)《资治通鉴》卷270。
(27)陆游《农家叹》。
(28)宋四水潜夫辑《武林旧事》。
(29)宋庄绰《鸡肋编》。
(30)《资治通鉴》卷159。
(31)《中国科学技术史》,中国科学出版社,1997年7月。
(32)高斯得《耻堂存稿》卷5。
(33)《元史》卷15。
(34)游修龄《我国水稻品种资源的历史考证》,《稻作史论集》,中国农业科技出版社,1993年6月。
(35)徐光启《农政全书》卷35。
(36)虚闲道人大善《西溪百咏》卷上。
(37)《快雪堂集》卷53。
(38)光绪《桐乡县志》卷7。
(39)《吴兴掌故集》卷13。
(40)同治《湖州府志》卷29。
(41)王穉登《客越志》卷上。
(42)乾隆《湖州府志》卷39。
(43)刘基《过闽关诗》,清雍正《浙江通志》卷37。
(44)清光绪《处州府志》卷4。
(45)清康熙《淳安县志》卷20,方逢辰《田父吟》。
(46)清乾隆《龙泉县志》卷11。
(47)民国《德清县志》卷11。
(48)清同治《湖州府志》卷43、卷95。
(49)《清史稿》卷120。
(50)清同治《湖州府志》卷95。
二
清代末叶起,浙江的近代农业发展缓慢。资本主义国家先后入侵中国,把中国作为倾销过剩商品的市场和掠夺原料的基地,使中国以耕织结合为特征的自然经济开始解体,农产商品化也促进了这一进程。农业生产力在内忧外患中遭到破坏。西方科学技术的传入,促使以经验作基础的传统农学开始向以科学实验为依据的现代农学转变。
鸦片战争前后至晚清时期,浙江农业仍以传统技术为主体,但在各个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引进一些近代农业科技。传统种植制度,除了双季稻和稻麦两熟有所扩展外,还发展了稻薯、稻麻、稻棉等多种形式的两熟制,在部分地方三熟制也有所发展。间作套种上,除稻豆、麦豆、稻草(绿肥)间作以外,还发展了玉米棉花和油菜棉花的套作。李彦章的《江南催耕课稻编》(1834)中说:“浙东……,岁种再熟田居其大半。”浙东温州、台州等府盛行双季间作稻,即“早稻即种,旋以晚稻参插其间,能先后成两熟”。浙北的杭、嘉、湖地区是传统的稻麦两熟区。林则徐在《江南催耕课稻编》序中说:“吴民终岁树艺一麦一稻,麦皆刈,田始除,秧于夏,秀于秋,及冬乃获。”道光六年(1826)《乐清县志》载:“田有三等,曰原田、涂田、山田。原田有上下垟,皆蓺早晚二禾,其洿而硗者或止蓺晚。……涂田,专恃雨水,雨调则早晚皆熟,不调则薄且无收,近以艰食,渐变为早晚两季矣。山乡陆地则种粟、麦、豆、芋、麻、苎、棉花,近有番薯,种来自闽,可补五谷之缺,大有益于民食。”当时温黄平原地区的双季稻主要分布于平原地区的肥沃土壤上;在涂田上双季稻的栽培受雨水条件的制约,很不稳定;在山乡陆地上只能栽培旱作物,并多为一年一熟制或二年三熟制。
水田耕作上实行水耕与旱耕结合、翻耕与免耕结合。水耕的耕耙耖耘和旱耕的开沟作畦已成为水田水旱交替的耕作常规。稻麦两熟的耕作栽培已十分精细。光绪四年(1878)《嘉兴府志》说:“入夏刈麦遂垦田……浸谷、莳秧,秧既齐乃拔而插之,继以,又再三耘……九月刈稻。”各环节配套完整。
在施肥技术上采用以有机肥为主,配施天然无机肥;积制有机肥和充分利用绿肥的优良传统有所发展。“盖种田全凭粪力,然用法则各处不同。如会稽山阴之田,灌以盐卤,或用盐草灰,否则不茂。宁波、台州近海处,田禾犯咸潮则死,或砌堰以拒之。严州壅田多用石灰(因山水性寒,令土不发故用之)。台州……则煅螺蚌蛎蛤之灰,而不用人畜粪;如以粪壅田,则草禾并茂,蛎灰则草死禾茂。”(见注51)这是对古代因土施肥经验的继承和发展。
在治虫防病上,以农业防治、综合防治为主,总结出消灭杂草,深耕冬灌、合理轮作、选择作物等经验。
传统的农具有结构简单,修理方便、小型多样,一具多用的特点。耕作农具有犁、耙、耖、铁搭,中耕的锄、耘荡,灌溉用的戽斗、桔槔、人(畜)力水车,以及脱粒加工用的连耞、稻桶、稻床、风扇车、砻、磨等,已形成系列配套。为适应连作稻免耕播种需要,创制了处理前作稻茬的工具蔔萒和用于将绿肥踏之泥中作稻田基肥的工具秧马。瑞安金君湘发明一种名为升水筒的提水工具,能令低处之水运灌高处。但在清末之际战争频仍,农具、耕畜损失严重。同治元年(1862),龙游一带“废耕乏牛,……各乡以架代耕”。更为普遍的是无架可代,广大无耕畜无大型农具的贫苦农民不得不用劳力向畜主租用或直接以人代畜,从事艰苦劳动。对于一般小型农具或相互借用,或干脆徒手作业。
浙江的畜牧企业在清末也已出现。光绪三十三年(1906)浙江创办垦牧公司,集资10万元,兼事种植及畜牧,仿日本新法进行试验,是浙江近代畜牧业之始。
栽桑养蚕一直是浙江的优势产业。鸦片战争后,各地农村凋敝,民食维艰。一些士大夫和地方官,尤其是浙江籍的地方官看到栽桑养蚕可以增加农家收益,改善农村经济,于是他们在各地效法嘉湖,提倡蚕桑,热心蚕桑技术的传播和蚕种、桑苗的引进,形成了一个栽桑养蚕的热潮。一时浙江成为向全国输出桑秧和传授栽桑养蚕技术的中心。
为适应大量繁殖桑秧的要求,浙江的桑秧繁殖嫁接技术更为流行和先进。19世纪后期,湖州桑农在“平头接”的基础上又稍作改进,成为现代繁殖桑苗所普遍采用的“袋接法”,使嫁接更为简便有效。新昌在加速桑园培植上有新的改进。19世纪80~90年代,当地农民提前使用一年实生苗嫁接,第三年即可采桑叶,计时不过2周年,成林的时间也较原办法的七八年缩短了一半,促进了浙江蚕桑向新区扩展。
蔬菜栽培和果树栽培是传统园艺技术的精华部分。清代杭州人陈淏子《花镜》,是当时园艺技术的总结。这是一部论述观赏植物为主的园艺著作,其中不少技术也是当时蔬菜园艺所习用的。可见当时的蔬菜栽培从整地、育苗、培植等已成为相当成熟的整套技术。《花镜》对果树改良、嫁接和修枝整形技术也有系统论述。
近代农业科学技术传入浙江是在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在“师夷之长技以制夷”的背景下开始。随着西方的科技知识及农药、化肥、良种、机械农具等陆续引进,浙江传统农业在世界潮流的裹挟下,率先卷入向现代农业转化的浪潮。
中国最早学习国外制造改良蚕种的是浙江海关附设的养蚕小院。光绪十五年(1889),浙江海关派养蚕小院的江生金前往德国学习制造无病蚕种的方法。回国后成功制成无病蚕种投入使用。
在中国最早开办农业学校,引进西方农业科技的是浙江蚕学馆。光绪二十二年(1896),杭州知府林启(字迪臣)发起创办浙江蚕学馆。他手订的《蚕学馆试办章程》规定:“本馆考察树桑、饲蚕、验蛾、考种诸事,用中国之成法,参东西洋之新理,互相考证,以兼擅众长。”办学的任务有四条:培养蚕桑科技人才;制造改良蚕种,供应农民;支持兄弟省蚕桑事业的发展和编译外国的蚕桑书籍;普及蚕桑科学知识。蚕学馆还通过派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引进养蚕科学技术。
光绪三十年(1904),浙江通过清政府大量引入美国陆地棉种子,试验种植。
19世纪末,由于加工技术落后而使传统的丝茶出口贸易大幅下降。以改良丝茶加工技术为起点的农机具引进和改良逐步推行。光绪十七至三十一年(1891~1905),温州、杭州、绍兴等地陆续引进缫丝机械、榨油机械、制粉机械、制茶机械、轧花机、碾米机、排水机等机械,因而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如“近年宁波轧花机器出花最易,农人深知便益,种花之地较前为广”。光绪二十三年(1897),温州裕成茶栈购机器制造散装红茶。光绪二十五年(1899),浙江有绅民“拟以西人取水机器引水灌田”。宣统二年(1910)从美国引进铁轮拖拉机2台,在萧山建立湘湖试验农场。
民国初年至抗日战争前夕(1912~1937),浙江农业精耕细作的优良传统得到进一步的继承和发展,它与近代农业科技紧密结合,是农业技术从经验科学阶段向实验科学阶段过渡的重要转折时期,也是浙江近代农业的奠基时期。
在耕作制度上,除继续发展双季稻和稻麦两熟外,还发展了多种形式的二熟制,如稻豆两熟、豆麻两熟、麻菜两熟等,在部分地区发展了三熟制。在间作套种上,发展了麦豆套种、麦棉套种,以及蔬菜的间作套种。民国8年(1919)《建德县志》说:“刈稻之后,落其水,以艺麦及油菜。”这是当时通行的稻麦两熟和稻油两熟。双季稻栽培在浙江由来已久,为了明确栽培双季稻的适应区域,民国22年(1933),浙江省农业改良总场稻麦场在五夫育种场进行双季稻栽培试验,以一种早稻与一种晚稻相互间作,一年内收获早稻及晚稻各一次,这是中国有间作稻试验之始。民国24年(1935),绍兴、萧山等十县推广新法间作双季稻9万亩,较单季稻农田每亩增收最高达127.8公斤,最低也增收89.55公斤。小麦通常是畦作栽培,但畦幅宽窄不一,省稻麦改良场比较四种不同畦幅对产量的影响,结果表明以120~133厘米为宜。
浙江运用近代科学方法选育良种工作起步较早。民国19年(1930)浙江省成立农林局,民国20年(1931)在杭州试验总场及五夫分场分别进行水稻育种工作。浙江大学农学院也于此时开展稻米改进工作。同年省政府聘请美国康奈尔大学颇有声望的作物育种学教授洛夫(H.H.Love)进行农事试验指导,改进农作物试验制度和试验方法。浙江的小麦育种工作分别由浙江大学农学院和浙江省稻麦改良场于民国17年(1928)和民国19年(1930)初相继开展。前者进行纯系选种和杂交育种,育成小麦浙大64号,但未及推广,因战事影响而西迁。后者注重纯系选种,经各区农场进行地方试验,于民国25年(1936)秋开始示范推广浙场9号与浙场4号两品系,在浙中、浙南得到大量推广。浙江稻麦改良场同时开展小麦杂交育种工作。场长莫定森将他以前在南京中央大学农学院时进行的杂交育种材料移至浙江,经过三年的连续试验,发现几个优良杂交系,产量及品质均优于纯系小麦。浙江还从事棉花品种的区域试验,从40年代开始确立推广德字棉为发展方向,亚洲棉逐渐退出历史舞台。
近代施肥技术和化学肥料于20世纪30年代开始在浙江应用。浙江大学农学院土壤肥料学教授刘和与助教官熙光经六七年苦心研究,发明一种活化有机肥的方法,于民国23年(1934)6月25日获准10年专利,引起朝野人士的关注。有机肥活化的原理,即以最简单最经济的化学方法,破坏脂肪质以去劣性,及加水分解蛋白质,使其易于氨化。活化后的有机肥料肥效提高,便于施用,不伤害作物,为当时出口受阻大量积压的饼粕找到了出路。浙江的化肥施用量在全国是增长较快的地区之一,并较早在稻作上开始田间试验。为了做到合理施肥,浙江笕桥农事试验场于民国16年(1927)进行地力试验,指出一般土壤中最缺乏的为氮磷元素。1931年后,全省开展分县土壤调查,但因抗日战争爆发而中止。
20年代和30年代,是浙江科学治虫的奠基时期。其主要标志是建立虫害的研究机构,开展对重点虫害的调查,对主要害虫的生活史和防治方法进行研究,并开展大规模的防治工作。民国5年(1916),浙江省农事试验场内设立病虫害科。民国12年(1923),嘉兴等地水稻螟虫猖獗,省政府组织治螟队分赴灾区劝导除螟。民国13年(1924),省建设厅筹组浙江昆虫局,任费耕雨为局长,后由邹树文继任主事。浙江昆虫局自民国13年(1924)创立至民国26年(1937)停办。浙江昆虫局对水稻螟虫、棉花害虫、桑树害虫、蔬菜害虫等的种类、分布及其生活史和防治方法进行了开创性的研究。在生物防治上,浙江省昆虫局从民国20年(1931)开始,分别对嘉兴的桑白蚕寄生蜂、寄生蝇,松毛虫和甘蔗螟上的赤眼蜂等,对黄岩柑桔上吹绵介壳虫有很强捕杀能力的大红瓢虫等开始应用研究。还试用土产杀虫植物闹羊花、雷公藤、巴豆、烟碱等防治害虫。
在基本查明主要害虫的生活史、为害状况及适应防治方法后,浙江开展大规模的害虫防治运动。治虫运动最早发轫于民国13年(1924)的治螟。省昆虫局在海盐县置备诱蛾灯4万盏,令农民缴价领用,施行点灯诱蛾,当年全县增产稻谷在二成以上。这是政府主导治螟的最早事例。其后,省植物病虫害防治所提倡合式秧田、秋季本田采卵、冬季拾毁稻根及冬灌水等办法治螟,扩展至全省,其防治成绩与年俱增。桑蟥是桑树的主要害虫。民国20年(1931),省政府颁布桑蟥区各县冬期刮除蟥卵运动大纲,规定详细实施办法,各县推行颇力。有的县采用有奖收购刮除卵块的办法鼓励灭蟥卵,余姚、崇德、海宁、桐乡、嵊县在民国21年(1932)刮除卵块1000多公斤,采毁蛹茧9000多公斤。在黄岩开展吹绵介壳虫防治是又一次大规模的治虫运动。吹绵介壳虫对朱红、早桔两种柑桔为害甚烈。民国22年(1933)黄岩县的柑桔损失达62.8%。省昆虫局首创松碱合剂喷治,并繁殖台湾黑腹红瓢虫及保护大红瓢虫。农民目睹防治效果显著,主动购备药剂与喷雾器进行防治,全县常备喷雾器达400具,每年使用松香与石碱达数万公斤,至民国24年(1935)吹绵介壳虫在黄岩地区已不复酿成巨患。
浙江用近代科学改进蚕业,兴办蚕业学校,又较早创设蚕业试验改进机构。民国10年(1921)创设蚕业改良场于杭州,并把创办于民国5年(1916)的原蚕种制造场以及其他蚕业试验场和制种场都划归这个改良场统一领导。法、意、英、美等国旅沪丝商,为了能在江浙一带收购到足够数量、价廉质优的丝茧,于民国5年(1916)发起,联合中国丝茧商人的江浙皖丝茧总公所共同组成中国合众蚕桑改良会。改良会在江浙皖三省推广和制造改良蚕种,但外国人不了解中国蚕业情况,蚕种粗制滥造,质劣而成本高,导致蚕农收成不好,蒙受损失。制造纯系改良蚕种,在全国开创最早。光绪十五年(1889)浙江派员前往德国学习制造无病蚕种的方法,同年浙江蚕学馆开学,制成无病蚕种500张,以后每年制改良种,少则二三千张,多则四五千张。纯系蚕种品质纯,丝量多,茧质好,为丝厂所欢迎,但蚕种体质弱,对环境的适应能力较差,因而不太受蚕农欢迎。民国14年(1925)浙江省立蚕桑学校制成一代杂交种万余张推广,这是中国较大批量地推广一代杂交种之始。以后生产上多采用一代杂交种,克服了纯系蚕种的弱点。但传统的养蚕方法仍阻碍优良种性的发挥。20年代,浙江开始注重指导农民改进育蚕方法,举办育蚕指导所,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指导农民新法育蚕。在蚕室蚕具消毒、共同催青、稚蚕共育、大蚕饲育技术等方面都有重大改进和创新。采用新种新技术后,蚕农逐年增多,进而蚕种制造业迅速发展。民国19年(1930)有公、私营蚕种场22家,而翌年一年内新开私营蚕种场50余家,新蚕种业进入全盛时期。但随后因欧美等资本主义国家爆发世界性经济恐慌,依赖国际市场的生丝全面滞销,丝厂停工,茧价下跌,农民不养或少养蚕,种价大跌,以至无人问津。整个丝蚕业一片萧条。为应对蚕业危机,浙江、江苏两省于民国22年(1933)设立蚕业管理机关,划定区域,实行蚕业统制,以生产优质丝茧,增强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民国20年(1931)在省蚕丝改良场内设立蚕业取缔所,严格检验各蚕种场所制蚕种质量,随后5年的蚕种质量显著提高。
抗日战争期间(1937~1945),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严重破坏了浙江农业;抗战结束后,国民党发动全面内战,直至新中国成立前夕,全省农业生产全面衰退,农村经济濒临破产的境地。粮食产量从历史高峰期(1924~1926)的134.3亿斤(671.5万吨)下降到民国25年(1946)的121亿斤,民国38年(1949)再降到86亿斤;棉花产量民国25年(1936)为99.7万担,到战后民国35~38年(1946~1948)3年平均为31万担;蚕茧产量民国20年(1931)为136.07万担,为历史最高,民国25年(1936)降至96.62万担;茶叶产量1933年达到49.1万担,为历史最好水平,到民国35年(1946)产量只有27万担,出口由畅转滞,数量极度萎缩;畜牧业也遭受严重破坏,民国26年(1937)猪牛羊的饲养量分别为271.8万头、120.4万头和135.2万只,民国35年(1946)降到228.4万头、106.8万头和28万只,民国38年(1949)也只有245.9万头、86.1万头和100万只,未能恢复到战前(1937)的水平。
抗战时期,浙江的农业科学试验、农业技术推广、土壤调查等工作被迫中止,农业科研机构、学校被迫辗转迁移内地。浙江育成的水稻品种有浙场9号等18个,其中浙场9号成熟早、品质好,曾大面积推广,到民国32年(1943)推广面积达10万亩。
农民化肥的购买力下降而使化肥的施用量减少。化肥刚引进浙江时,使用量增长很快。宁波、绍兴等地农民强调施用化肥后不能放弃本地肥料。以有机肥为主,化肥为辅。化肥以硫酸铵为主,且多施用于水稻。宁绍地区当年硫酸铵占进口化肥总量的84%,也大部用于水稻。其他作物上如棉花、蔬菜、小麦等只作追肥,偶有施用。而这些作物的基肥主要有河泥、绿肥两种。绿肥以紫云英居多,黄花苜蓿属少数。该地区以双季稻为最多,普通绿肥收获量佳的田,则追肥用于晚稻。绿肥不种或绿肥产量不佳,早稻均用追肥一次。追肥除硫酸铵外,以人粪尿、菜子饼为多。通常在人粪尿不足时施用硫酸铵。一般用量,在战前每亩约5公斤,而战后每亩只施2.5公斤。化肥中以氮肥为主,磷、钾肥为辅。当时,农民对化肥施用方法尚未掌握,使用错误导致肥害时有发生。这与当时的宣传和技术指导力量不足有关。
战争对耕畜农具破坏严重。如衢县每100家农户占有数量,战争前后比较,水牛从33头减少到20头,黄牛从17头减少到5头,犁、耙、水车等主要农具原本拥有量不足50%,战后又减少20%以上。
为改良种畜,浙江省于民国31年(1942)引进大约克猪改良金华猪。抗战胜利后,国家农业部于民国36年(1947)分配给浙江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援华剩余物资考力代羊125头,在海宁县硖石成立嘉兴绵羊场以改良湖羊。同时还在嘉兴绵羊场推行人工授精技术。浙江的畜医防疫事业开展较早。早在抗日战争前就成立了家畜保育所,并进行血清注射。抗战后,血清菌苗来源断绝,省农业改进所于民国27年(1938)开始自制血清,到6月初,首批抗猪瘟高度免疫血清制成。此后,其血清菌苗的制造顺利进行。在民国29年(1940)以前,已能生产抗猪瘟、抗猪肺疫、抗猪肠炎等高度免疫血清,抗牛瘟血清、猪肺疫菌苗和猪肠炎菌苗等10种生物药品。
浙江农业跨入近代以来,在抗日战争前夕正处于稳定发展期,多数农产品产量达到历史上的峰值。经过战争的摧残,农业生产一落千丈,国民党发动全面内战,农业生产每况愈下,农村经济凋敝,农民生活极度贫困,全省粮食严重短缺。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浙江农业迎来了一个伟大的历史新时代。
注:
①郭文韬等《中国近代农业科技史》,中国农业科技出版社,1989年9月版。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浙江农业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广大农民摆脱了封建压迫和剥削,成了土地的主人。新型的农业生产关系在变革和创新中不断完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得到根本性的改造,农业科技得到广泛普及,农业生产力水平得到全面的提升,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农民长期企盼,世世代代为之奋斗的温饱目标得以实现,又成功跨越小康阶段,向着更高的现代化目标迈进。
1949年5月,中国人民解放军进驻杭州,6月8日除沿海岛屿外,浙江大陆全境解放。国民政府遗留下来的是社会动乱,农村经济凋敝,物价飞涨,民不聊生,以及农业基础设施薄弱,科技推广体系支离破碎,农业生产水平低下,百废待兴的局面。而开展剿匪反霸、减租征粮、救灾渡荒,迅速医治战争的创伤,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解决全省人民的吃饭穿衣是头等紧迫的大事。1949~1957年是农业生产恢复和执行“一五”计划时期。前3年,在接管国民政府农业机构,重建和新建领导机构后,为把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实行了土地改革,解放了生产力。在生产方式上实行“组织起来,生产自救”的方针,普遍地发展临时性、季节性互助组。在农业技术上,针对当时水利失修,虫害猖獗,作物品种杂乱,农田缺肥等薄弱环节,发动群众大规模开展治水、治虫、选种、积肥等群众运动,使农业生产很快得到恢复,到1952年全省农业总产值达到37.61亿元,比1949年增长55.8%(按1980年不变价计算,下同),粮食总产量达到700.8万吨,比1949年增长63%,粮地亩产量达到255公斤,增长50%,人均粮食达到317公斤,比1949年206公斤,增长53.9%。其他经济作物和畜牧业都有很大增长。
在执行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1953~1957),是以农民的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农业合作化时期。小农经济是浙江农业的生产方式。但小农经济的经营方式落后,收益分配不公平以及土地等生产资料占有不合理,阻碍农业的进一步发展。从1953年开始,在土地改革的基础上,组织农民开展互助合作,相互解决劳力、农具、耕牛不足的困难,并逐步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到1956年实现农业合作化。废除农民生产资料私有制而实现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的合作化是在较短时间内迅速完成,在工作中也发生一些偏差,出现操之过急,强迫农民入社,盲目积累公共财产,侵犯中农利益等情况,经过整顿巩固工作,急躁冒进现象很快得到纠正,合作社继续得到健康的发展。期间对合作社农业生产责任制进行艰苦探索,出现永嘉包产到户的典型。
为了促进以水稻为重点的粮食生产,以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对传统农业耕作制度、栽培技术和生产经验在总结提高的基础上,不断开展技术革新。1953年总结推出以适当密植为中心的“七大技术”,即选用良种、培育壮秧、精耕细作、适当密植、合理施肥、合理灌溉和防治病虫害。1954年提出以扩大粮食播种面积为主要目标的耕作制度“五改”,即间作稻改为连作稻、单季稻改为双季稻、中籼稻改为晚粳稻、低产作物改为高产作物、一年一熟制改为一年两熟或三熟制。1956年又推出以发展连作稻为中心的“三发展”改制意见,即发展连作稻、发展三熟制、发展高产作物。经济作物、畜牧业等方面也提出了相应的技术。这时期,由于生产关系处理得好,技术措施到位,生产力进一步得到发展。在这五年中,尽管遭受1953年的大旱,1954年的大水和1956年的大台风等3次重大自然灾害,农牧业生产仍然获得丰收。5年的平均产值和产量同1952年比较,农业总产值、种植业和畜牧业产值分别增长14.3%、7.2%、23.4%;粮食、棉花、蚕茧、茶叶等总产量和生猪、羊的年终存栏数分别增长5.0%、39.4%、9.6%、14.4%、39.3%和17.8%。特别是创造出占全国1.8%的耕地,养活占全国4%的人口,五年间还向中央调出粮食232.2万吨,年平均46.4万吨的奇迹。
1958~1965年,是农村实行政社合一,以生产资料集体所有为特点的人民公社发展、调整时期,也是浙江农业生产起伏波折时期。前3年全省实现农村人民公社化,33118个农业社合并成674个人民公社,平均每社8511户。随着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和“一五”计划的实现,全省人民贯彻执行《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中共浙江省委制定的《浙江省实施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的具体规划》和“农业八字宪法”,各地针对农业生产薄弱环节,加大对农业投入,加强农业基础建设,大力兴修水利,积极、慎重地进行农田耕作制度改革,推广综合配套增产措施,全省农牧业生产都取得大幅度增长,1958年粮食实际总产量、亩产量和人均占有量都超过历史最高水平。由于在经济建设的指导方针上急于求成,在工作中夸大了人的主观意志的作用,农业发展遭致严重挫折。1958年下半年冬到1960年冬,浙江省提出要求提前实现《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修正草案)》规定的指标,开展“插红旗”、“拔白旗”运动,盲目追求高速度。人民公社“一大二公”的错误做法,严重违背客观经济规律,违背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意愿;生产上搞瞎指挥、浮夸风,盲目推广违反科学的所谓“农业生产新技术”,水稻栽培搞“移苗并丘”,给桑蚕饲喂人工添加剂、营养素,采摘“四季茶”,滥伐树木炼钢铁导致生态环境破坏,采用名曰“空中取氮”、“超声波处理种子”等荒谬做法,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被滥觞,极大地破坏了生产力。加上自然灾害的因素,导致从1959年开始的“三年困难时期”,1961年同1958年比较,全省农业总产值下降24.8%,种植业、畜牧业产值分别下降16.2%和44.8%。农业生产受到了严重破坏,全省农村普遍出现“三瘦”(人瘦、牛瘦、地瘦),部份地区甚至发生饿死人的情况,给全省国民经济造成的损失以及给人民带来的困难是难以估量的。
历经了严重挫折以后,对农村生产关系和经济政策进行较大的调整。1962~1965年的4年,农业生产迅速得到恢复回升,并取得大幅度的增产。自1960年冬以来,全省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恢复发展国民经济方针、《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和中共浙江省委《关于粮食按劳分配加照顾的问题的通报》等调整农村生产关系的经济政策,并在全省实行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和按劳分配,允许社员经营自留地,发展家庭副业,调整生产计划指标和征购任务等政策。在恢复农牧业生产上,执行“全面规划,按步进行”和“以粮为纲,粮畜并举,全面发展,综合平衡”方针,因地制宜地贯彻实施《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修正草案)》和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大搞农田基本建设,加强重点区和商品基地建设等工作。在增加投入和技术上,抓好行之有效的措施:一是建设旱涝保收农田,1965年旱涝保收农田达到1171.1万亩,占总耕地面积41.8%,比1962年增加1.02倍。二是扩种和种好绿肥,到1965年扩大到1289.8万亩。在发展绿肥的同时,普遍推广以磷增氮,并放养绿萍87万亩。三是推广矮秆良种,实施良田、良制、良种和良法的“四良”配套等粮食增产经验。棉麻生产普遍推行“五改进”,合理轮作。畜牧业贯彻“私养为主,公私并举”,“以草畜促生猪”的方针和策略。在这些生产措施中,引进和推广的矮脚南特、农垦58等良种,推广速度之快,增产效果之显著为农业史上所罕见,并在周边省、市都产生很大影响,当时流行“要良种到浙江”的顺口溜。随着良种的推广,科研、教学、生产多学科技术人员深入实践,在全国率先总结出良田是稳产高产的基础,良制是稳产高产的保证,良种是稳产高产的中心,良法是稳产高产的手段的“四良”配套发展粮食生产的完整体系。“四良”配套技术,既揭示了环境、作物和人的活动相辅相成、优势互补的辩证关系,也阐明了配套技术在空间、时间上有很大的兼容性,能够适合浙江农业在不同农区、不同发展阶段的行之有效的技术规范,对指导当时和今后的粮食生产都起了重要作用,是浙江农业发展史上的一次新突破。由于执行和采取符合当时实际情况的方针政策和综合技术措施,1966年全省粮食、棉花亩产分别达到437公斤、53.5公斤,生猪年均每户2.95头,在全国率先实现《全国农业发展纲要》指标。
始于1966年延续10年之久的“文化大革命”,是农村经济体制极端僵化,农业生产遭受严重冲击和破坏时期。在此期间,广大农民和农村基层干部虽有所抵制和反对,减轻了农业生产的损失,并一度在正确政治路线主导下,生产形势出现短暂的好转,但是作为国民经济基础的农业,遭受破坏之巨大,影响人民生活之深远,都是历史上所未见未闻的。
“文化大革命”开始的前3年,各级农业行政、事业机构瘫痪,领导被批斗靠边,农业科研、教育事业受摧残,科技人员受迫害,农业学大寨运动偏离方向,农民生产积极性受到严重挫伤,使上升中的全省农业生产形势发生逆转,到1967年和1968年农业生产呈下降趋势。1969~1973年,全省局势趋于比较稳定,特别是在1971年粉碎林彪反革命集团后,全省开展“批林整风”运动,重申了《六十条》及党在农村的各项经济政策,开始纠正“左”的错误,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得到调动。与此同时,国家加大对农业物质、资金支援,1972年的化肥、农药销售量分别比1966年增长41.1%和94.4%;依靠集体经济的力量和国家的投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取得新的成就,1966~1972年间新建成10万立方米水库624座,全省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2241.7万亩,机电排灌面积达1505.6万亩,旱涝保收面积1394.5万亩,分别比1966年增长4.4%、13.8%和17.2%,围垦海涂和开发丘陵缓坡也取得较大进展。但浙江人均耕地仍只有0.68亩,迫于人多地少的压力,土地、劳力等资源主要投向粮食生产,种植业结构趋向单一,浙江多种经营的优势得不到发挥。因而粮食集约生产水平有新的提高,利用有限耕地资源,依靠劳力和科技的投入,继续提高复种指数,充分发挥光温水气自然资源优势,走多种、高产、多收发展粮食三熟之路。在多种、高产、多收的思想指导下,栽培技术也逐步建立起与之相适应的推广早稻矮秆良种,早、中、晚熟期配套和“三秧配套”,以及“一扩两降”培育壮秧的技术。因此,全省粮食形势有所好转,1972年全省粮食总播种面积5267.8万亩,比1966年、1969年分别增长14.5%和7.2%,耕地复种指数也分别由195.3%和208%提高到221.3%,亩产、总产都创历史最高水平,成为全国第一个粮食亩产超千斤省。这一年,经济作物除棉花外,油菜籽总产量比1966年增长84.5%,糖蔗增长1.9倍,蚕茧增长75.1%,茶叶增长85.4%,柑桔增长38.3%,生猪年终存栏数和全年出栏数分别增长29.6%和35.5%,牛的存栏数下降。
紧接着在全国掀起的所谓“批林批孔”,“批邓、反击右倾反案风”运动,大批“唯生产力论”,鼓吹“不为错误路线生产”等谬论,工厂停工停产,武斗升级,交通中断,许多领导干部重新被打倒,技术人员下放劳动,1974~1976年,国民经济陷于崩溃的边缘,浙江农业陷入更严重的困境。化肥、农药、农机配件等主要支农产品产量大幅度下降,农村经济形势进一步恶化,同时,农村集体经济实行绝对平均主义“大锅饭”的分配方式,农民生产积极性受到严重的束缚,农业生产水平下降。全省农业总产值、种植业产值和畜牧业产值1973~1976年的四年平均数分别比1972年下降0.6%、3.6%和4%(均按1980年不变价计算),其中棉花、黄红麻、蚕茧、茶叶因面积扩大有所增产外,粮食减产6.9%(四年累计减产360.3万吨),油菜籽减产12%,糖蔗减产25.3%,柑桔减产28.3%,生猪年终存栏量和全年出栏数分别减少5.3%和7.3%,牛减少10%,使浙江从一个余粮省再度成为缺粮省,浙江农业生产继“三年困难时期”以后出现第二个历史低谷。
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以来,浙江农业发展进入一个鼎盛时期。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改革的序幕首先在农村揭开。但浙江农村在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初期,遇到来自僵化的体制和思想观念的巨大阻力。有人担心“辛辛苦苦三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有的认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只适合于偏远贫困地区。而广大农民群众由衷拥护中央作出的农村改革和加快农业发展的一系列重要决策,积极实践,顽强探索,从“小段包工,定额计酬”、“统一经营,包工到户”,一直发展到家庭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每一次调整都大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促进农业的大增产。到1983年4月,全省农村35.87万个生产队,联产承包到户的有34.98万个,占97.5%。茶叶、蚕桑、水果集中产区也大多实行承包到户。全省农村人民公社政社合一的体制改革后,普遍建立起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联产承包经营新体制。农民获得了生产经营自主权,这是继农村土地改革以后的又一次生产力的大解放。与此同时,国家调整一系列农村经济政策,提高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开放农村集市贸易和改革农副产品统购派购制度,鼓励发展乡镇企业等,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农业生产开始向商品化专业化转化,家庭副业、传统产业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农村经济日趋活跃和繁荣。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开始向农业的深度和广度进军,全省农村专业户应运而生,并迅猛发展,1988年专业户数达到35.49万户(其中种植业专业户有3.49万户,畜牧专业户有3.02万户)。单家独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专业户在发展商品生产活动中出现户与户之间信息交流、技术协作、联合投资和使用设备等需求,于是多形式、多层次的经济联合体(包括专业户与国营工厂、农牧渔场的联合)随之产生,专业户和经济联合体联办的家庭农场,乡镇企业办的农业车间等,也很快发展起来。农村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经济组织的建立,为农业走向专业化、社会化生产,促进农、工、副业全面发展和农村二、三产业的崛起创造了基本条件。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强大动力推动农业生产的快速发展,产量快速增长。1984年粮食播种面积为5223.8万亩,占农作物总播种面积76.9%,比1978年增加4个百分点,三季粮食作物面积布局作了扩大春粮(大麦),扩大晚稻(杂交稻),调减早稻面积(品种布局上,压缩早、晚熟品种,扩大中熟)的调整。经济作物和畜牧业都有较大扩大和发展。加上多年农业基本建设的积累,土壤改良,旱涝保收农田增加,以及相应栽培技术的推广,使1984年全省农业获得全面丰收。全省粮食作物总产达1817.15万吨,亩产达790公斤,创历史最高水平,分别比1978年增长23.85%和25。8%,人均占有粮食也从1978年391公斤提高到455公斤,增长16.4%。棉花、油菜籽、蚕茧、茶叶的总产量均分别比1978年增长83.1%、57.7%、49.8%、62.8%,生猪全年出栏数增长42.4%。
全省农业丰收,使一些农产品出现局部性和结构性过剩。特别是粮食大丰收,一时出现国家粮库贮不下、调不出的局面。这是农村改革具有历史意义的成果之一,同时也显现出浙江农业长期为粮食生产重负所困扰,种植业结构比较单一和国家对农产品剩余缺乏应对能力问题。1985年农村改革继续深入,全面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效益农业揭开浙江农业历史的崭新一页。始于1985年的农业结构大调整,粮食、棉花、络麻的播种面积大幅度调减,桑、茶、果园和经济效益高的小宗土特产,如蔬菜、瓜类、果蔗、席草、药材、花卉、食用菌、荸荠等得到大面积发展,同时,养殖业上的挖塘养鱼、育蚌采珠,饲养家禽、奶牛等也快速增长。两年的农业结构调整是以减粮扩经的数量型快速调整为特点。1987年强调稳定粮食生产,通过开发“五荒”(荒山、荒水、荒丘、荒滩、荒涂)发展经济作物和养殖业,禁止在粮田挖塘养鱼和种植多年生经济作物,粮食播种面积急速下降的势头趋缓。1992年国家粮食政策放开,取消粮食统购,改为合同定购,使浙江农业的粮食压力有所缓和。长期以来,为解决温饱问题而在农业生产上追求产量,忽视质量的问题也日益突出。1993年全省提出以“一优两高”(优质、高产、高效)效益农业为目标,实施“开发秋季,优化夏季,提高冬季”的结构调整方针,粮食播种面积调减为4266.65万亩,比1978年、1984年分别减少942万亩和956万亩,经济作物播种面积有较大幅度的增加,特别是蔬菜、果瓜、柑桔的种植面积和产量都有大幅度增加,粮食播种面积占总播种面积也分别从72.9%、76.9%,下降到72.4%。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比,也分别从1978年、1985年的87.6∶12.4,82.1∶17.9,调整为79.2∶21.8。畜牧业畜禽出栏数全面增加,家禽生产创历史新高,肉类产品结构趋向优化。畜牧业的产值也分别猛增1.24倍和26.9%。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实施“一优两高”农业,是浙江农业的一个历史性转折。
改革开放以来,农业的投入体制有了很大的变化,投入量增加,农业基础设施有很大改善。国家的资金投入,“六五”期间全省地方财政支农支出共达20.26亿元,“七五”期间为33.43亿元,“八五”期间的前3年增到39.73亿元。在农田水利基础建设方面,进入80年代以后,随着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资金投入主体由国家转变为以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为主。浙江省在全国率先建立农业发展基金制度,探索增加农业投入新途径。1988年1月规定在全省乡村两级建立农业发展基金制度,1988年2月规定在全省建立县级农业发展基金,不但使原以工补农、以工建农和劳动投入规范化、制度化,而且使农业资金投入的渠道更为拓宽。经过多方坚持不懈的投入,到1993年全省建成10万立方米以上水库3628座。其中1000万立方米以上的大中型水库120座,总库容量达到342.44亿立方米;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增至2222.76万亩,占耕地面积的87.2%,机电灌溉面积1617.65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64.9%;旱涝保收面积达到1511.57万亩,占耕地面积60.7%。农业(含渔业)机械总动力增加到1417.88万千瓦,有大中型、小型(手扶)拖拉机6002台和28.21万台,机耕面积达到1653。1万亩,占耕地面积66.3%。化肥、农药的投入量也大大增加,全省化肥实际施用量达到401.63万吨(按标准量计算),平均每亩农业用地125.8公斤;农药销售量达到48098吨,六六六、二二三等高毒、高残留量农药已全面停止供应和使用。
在农业科学技术投入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方面也有显著进展。农业科研、推广部门立足“为农民服务,帮农民致富,促农业翻番”的思想,逐步组建和加强农业、农机、畜牧兽医、农经四大服务体系,推出一大批优质粮、棉、油、桑、茶、果、蔬菜、畜禽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种植、养殖新技术,其中粮、油、棉、麻等作物的名、特、优品种就超过1000万亩。全省有一支实力雄厚的农业科技队伍。1993年,全省农业战线拥有农业科技人员1.52万名,其中高级职称的896名,中级职称的4196名。他们大多在农业生产第一线从事技术推广,为农业科技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做出重大贡献。农牧业科研和推广应用成果硕果累累。从1978年起到1993年,全省获得国家级、部(委)和省级的国家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丰收奖1899项,其中有的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在农业科技领域,浙江素有多学科协作、发挥多学科综合优势的传统。80年代以后,各学科技术协作攻关,科研、教育、推广“三农四方”的科技人员通力合作,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对现行的栽培技术进行合理组装配套,在“丰收计划”的基础上,1985~1987年大规模实施粮食高产模式栽培技术,对品种、肥水、技术等生产要素采取规范化运用,定量化管理,实施总面积达到3834.6万亩,并从粮食作物扩大到棉、麻等作物。1990~1993年全省大面积实施吨粮田工程建设,全面推进栽培技术体系、农业基础设施体系、农业服务体系的综合配套建设,3年建成吨粮田330万亩。90年代初,随着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业劳动力愈来愈多向二、三产业转移,一大批以省工节本高效为特点的轻型栽培技术大面积推广应用,包括小麦免耕栽培技术,水稻抛秧栽培、旱育秧栽培、直播栽培,农田化学除草,水稻育秧化学调控等,使农民从繁重体力劳动中解脱出来,也标志着农业生产从劳动密集型向技术、资金密集型转变的开始,更为以手工操作为主的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发展探索了一条新的途径。
浙江农业、农村经过改革的不断深入和产业结构的逐步调整,从以单一种植业为主的传统农业开始向农林牧渔全面发展,与二、三产业协调发展转变。农业生产力大大提高,使浙江独具的地域上的过渡性、环境上的多宜性的综合性农区,充分发挥出当地的自然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和技术优势,从而大大提高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和农民收入的水平。1993年全省粮食播种面积虽比1978年减少18.1%,但总产量1436.17万吨,仅比1978年减少2.1%,人均占有粮食387公斤,保持80年代初的水平。而经济作物除棉、麻外,面积、总产、单产和产值都有大幅度增加,特别是蔬菜瓜果的产量、产值成倍增长。1993年的种植业产值(按可比价格计算,下同)比1984年虽然减少3.7%,但比1978年还增加27.5%。畜牧业的肉、禽、蛋、奶类产量的人均占有量比1978年、1984年也成倍、甚至数倍的增长,畜牧业的产值分别比1978年、1984年增加1.24倍和42.7%。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大大改变了农村经济面貌,农村一、二、三产业的产值结构从1978年的66.6∶28.2∶5.2、1984年的47.4∶46.5∶6.1转变为1993年的15.0∶80.7∶4.3,乡镇企业已成为浙江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乡镇企业积累的资金,通过以工补农、以工建农方式反哺农业,吸纳了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并开展农副产品深加工等,为农业的持续发展增加后劲,拓宽发展空间,推进农业机械化的发展,为农业的现代化提供了丰厚的基础条件。全省农村经济总产值(现行价)由1984年的311.22亿元增加到1993年的3315.63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也从1949年的47元、1978年的165元、1984年的466.34元,增加到1745.94元,全省农民生活水平接连跨越温饱线和小康水平,正在向着更加富裕、文明的现代化目标迈进。
(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