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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船纪》
2020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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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初期是中国历史上航海活动的鼎盛时期之一,在中外交通史上处于巅峰。远洋航海与发达的造船业密不可分,明代的造船业是建立在宋、元基础之上,都城南京除了有延续宋、元两代的“龙江船厂”,还有专门为下西洋造大船新建的“宝船厂”以及黄船厂、快船厂、马船厂等专业船厂,同时诞生了包括《南船纪》在内的四本古代造船专著。“五厂四书”的出现,彰显了南京作为当时世界造船业重要城市的独特魅力。

《南船纪》成书于嘉靖二十年(1541),是“四书”中最早写成的著作,也是我国古代流传至今最完备的船书。

《南船纪》全书四卷,明沈启著。

沈启,字子由,吴江(今江苏苏州)人。嘉靖十七年(1538)戊戌科二甲进士,授南京工部营缮司主事,署理龙江都水分司,督理船政。《南船纪》为沈启署理龙江都水分司造船主事时所撰。当时船政废弛,弊端丛生,工部尚书、侍郎命他“兴剔以净宿弊”,并令其“通将各船工料数目,画图造册,以便检阅”。沈启经过调查研究,决定首先“定其章程”,以“植本澄源”,净其宿弊。经“日讨月求,铢研寸究”,将旧册附以新编,汇成一书,于明嘉靖二十年(1541)以“为昭法制定工料以杜弊端事”的呈文及船纪二册上报工部。经司务厅会同都水、屯田、营缮等四司主官“细致稽评”、“博加翔议”、审核订正定稿,由时任工部尚书批准施行。可见这是一部由沈启编修的官书,既是当时的“部颁标准”,又是经官方审定的“船政管理应用手册”。

《南船纪》共四卷。第一卷首刊两图,分别介绍船舶内部和外部的结构、名称,再依次刊载各类船舶的图形、名称、用途、尺寸、用料、用工、造价等,记载极为详尽。第二卷记各型船舶的因革事例,各军卫额设船舶种类、数量、修造规定、添造、裁革等情况。第三卷记典司,即主官官员和各类工匠人等的组织机构及龙江提举司所属地产。第四卷记载造船、修船、收放料、料余等章程及则例。

《南船纪》作为明代造船的纸本则例(即工程样本),对木船结构、原理,工料定额等记载极为详尽,是很有价值的古代造船技术典籍,并为造船史乃至古代手工业史研究提供了珍贵资料。此后十年,同样担任过南京工部主事,又都曾主持龙江船厂船务的李昭祥纂修《龙江船厂志》,其大量史料及全部船图均直接采用于《南船纪》,可以说没有沈启的《南船纪》,就没有李昭祥的《龙江船厂志》。

《南船纪》成编后,由沈启个人捐俸刊印,一帙留存工部,以备稽核公用。清乾隆六年(1741)其八世孙沈守义根据家藏印本自费重印,被《四库全书》收录,现列为善本书,北京图书馆、南京图书馆有藏。本馆所藏《金陵全书》收录的《南船纪》以南京图书馆藏本为底本原大影印出版。

(来源:“方志南京”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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