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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吉士
2017年12月27日 来源:《中国方志通鉴》《中国地方志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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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吉士】(1628—1706)字天羽,一字恒夫,号渐岸,清初安徽休宁人。清顺治举人,曾任山西交城知县、户部主事、户部给事中、会典馆纂修。后以国子监学正致仕,寄居北京宣武门外教子胡同,宅名“寄园”。赵氏擅诗文,著有《万青图全集》8卷、《林卧遥集》3卷、《寄园寄所寄》12卷及《续表忠记》等。他对乡邦文献一直非常关心,自称“余自少时,留心志乘”,在任会典馆纂修时,得以饱览国家典籍,因见有明一代徽州人文荟萃,遂有编纂志书之念。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其门生丁廷楗出任徽州知府,锐意于修志之举,赵氏因而“检括图籍、纪乘、簿书之属,邮而致之京都”,并与旅居北京的徽州同乡缙绅反复商讨,于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至三十八年(1699年)3年间纂成《徽州府志》18卷。该志以旧府志为经,以府属六邑康熙志为纬,分9纲60目,删繁就简,详于明嘉靖以后的人和事,对后世研究徽学、新安医学、新安版刻、徽商等具有很高的资料价值。但由于该志成于京师邸舍中,未能就近搜集资料,订补核实,错漏之处不少。后人马步蟾在其所作道光《徽州府志》序里曾有“摭取虽富,而体例则未精”的评论。赵氏在康熙《徽州府志》序和该志“凡例”、“赞”及康熙《休宁县志》序里,陈述了自己关于方志编纂的一些见解。他主张方志编纂务求真实,“若乃众目之所未经见,众耳之所未尽闻,则宁从阙疑之例”,而不可“以私意轻为采入”,并认为“志书之严,先当严于人物”。他将方志与经史作了比较,认为“治天下之理备于经而不及事,治天下之事详于史而非专为一郡一邑言也。理与事具而又专为一郡一邑言者莫如志”,要求“良有司必于志焉亟亟”,对编修方志的重要意义作了阐释,颇富创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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